廣州深圳珠海不動產登記將跨城通辦!新政策內容全面解讀(2)
跨城通辦的基礎是大數據共享和網簽備案、網上繳稅(費)在不動產登記系統的實現,以及電子證照、電子簽章(名)等電子材料或技術在不動產業務的全面部署應用。《實施方案》要求三地登記機構加強與政數部門、住房交易管理部門及稅務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強不動產登記系統與網簽系統以及網上繳稅(費)支付系統的對接,確保網簽備案及繳交稅費實現全流程不見面辦理。省廳開發搭建省級不動產登記綜合服務平臺,負責提供數據共享服務和公共支撐能力服務(包括統一支付、電子簽章(名)、統一物流),并明確電子簽章(名)與實物印章(手寫簽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過數據共享獲得的信息以及當事人提交的電子材料(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可以作為辦理不動產登記的依據,實現企業、群眾辦事少填、少報、少跑的目的。
跨城通辦的實施打破了屬地不動產登記事項只能在屬地辦理和取件的局限性,由傳統的屬地申請轉變為由申請人根據便利、自愿原則任意選擇異地登記機構大廳或網上申請辦理,大大縮短辦事距離,減少辦事成本,進一步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
下一步,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將繼續做好與廣、深、珠三市的溝通指導工作,妥善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盡快實現三市不動產登記全業務“跨城通辦”,為珠三角9市乃至全省不動產登記業務“跨城通辦”打下堅實基礎。(來源: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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